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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資訊 | 2024-12-18
為進一步加強醫療監督跨部門綜合監管合力,嚴厲打擊醫療執業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有效維護人民健康權益,現就持續加強上海市醫療監督跨部門執法聯動工作提出實施意見如下。
一、統籌加強醫療監督跨部門執法聯動工作機制
(一)加強醫療監督執法隊伍建設。持續加強醫療監督執法隊伍建設,強化醫療監督執法各項工作保障。嚴格落實醫療監督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和持證上崗制度,未取得行政執法證件的人員不得獨立從事醫療監督執法工作。建立健全醫療監督執法隊伍標準化、制度化、常態化培訓機制,開展分類分級分層培訓,加強執法行為規范和職業道德教育。醫療監督執法人員每人每年要接受不少于60學時的法律法規、業務知識和執法技能培訓,持續提升執法能力和專業水平。
(二)健全定期會商工作機制。持續健全以衛生健康部門牽頭,公安、網信、市場監管、醫療保障、中醫藥、藥品監管、疾控等部門參與的醫療監督跨部門執法聯動會商機制,每年召開執法聯動工作會商會議。全面梳理明確各部門涉醫療服務監督事項清單與監督責任,整合各部門在監督執法、輿情監測、投訴舉報處理或醫療機構自查中發現的醫療執業相關違法問題和風險點等要情,形成聯合監督執法工作清單,并結合實際及時更新完善。
(三)建立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問題線索跨部門聯合處置工作機制。推行“一案多查”,對相關線索涉及上下游關聯企業、單位違法行為的,及時通報相關主管部門,做到應查必查、有效處置。對涉及多部門職責、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由主要問題線索的主管部門牽頭,會同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按照“一案一方案”的原則制訂聯合執法方案,加強統一指揮調度,確保案件及時穩妥處理。市級主管部門視情對各區重大案件查處情況進行督辦。必要時可將相關情況抄報同級人民法院,加強違法行為查辦的協作配合。
(四)加強監督執法結果協同運用。各相關部門將隨機抽查、專項執法、投訴舉報查處等涉及醫療機構的監督執法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結果及時通報衛生健康部門。探索監督執法結果與醫療機構校驗、等級評審、醫保定點協議管理及從業人員評先評優等掛鉤機制,推進監督執法結果統籌運用。建立健全典型案例通報機制,發揮有力震懾。
(五)落實行刑銜接機制。加強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醫療保障、藥品監管、中醫藥、疾控等行政部門與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司法機關的協調配合,落實雙向行刑銜接機制。發生暴力抗法等情形的,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對涉嫌犯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行政部門應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并協助做好技術支撐與證據移交等。對依法不起訴或免予刑事處罰但應給予行政處罰的,以及辦理刑事案件中另發現需給予行政處罰的,司法機關應及時將案件移送或判決信息通報有關行政部門。持續完善相關行政處罰信息的跨區域共享機制,解決好異地兩次行政處罰未能及時移送追究刑事責任問題。
二、持續推進醫療監督重點工作的聯合監督執法
(六)開展跨部門“雙隨機、一公開”聯合抽查。結合年度監管工作重點,高效統籌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醫療保障、藥品監管、中醫藥、疾控等部門監督執法資源,推進在醫療美容機構等醫療監督重點領域開展跨部門聯合抽查。衛生健康部門為醫療監督重點領域跨部門聯合抽查的牽頭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統一制訂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職責,依法依規開展聯合執法檢查,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七)開展醫療執業活動突出問題聯合整治。加強對醫療美容、輔助生殖、健康體檢、醫學檢驗、互聯網醫療等重點執業活動的監管。針對醫療執業活動中舉報投訴較多、社會關注度高的相關問題,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醫療保障、藥品監管、中醫藥、疾控等部門要組織開展聯合專項整治。強化對院外送檢、院外購藥或高值耗材使用等重點行為的常態化監督檢查。嚴厲打擊欺詐騙保、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財物及勾連殯葬服務中介等不法行為。持續開展對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倒買倒賣出生醫學證明或出具虛假出生醫學證明、非法回收藥品等行為的專項整治。探索開展醫療衛生領域公益訴訟。
(八)持續嚴厲打擊非法行醫行為。始終保持對無證開展人類輔助生殖、生物治療、醫療美容等非法行醫行為的高壓打擊態勢。加強對衛生健康領域新業態、新模式、新技術開展全鏈條、全流程的審慎有效監管。持續健全衛生健康、公安、網信、住建、市場監管、邊檢、中醫藥、房屋管理、城管執法、藥品監管、疾控、檢察院等多部門參與的打擊非法行醫工作機制,落實基層排摸巡查等網格化管理舉措,加強相關藥械的檢測溯源,強化對無資質機構或人員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線索互通與聯合查處,加強對外籍人員在滬非法行醫的打擊。推進長三角區域打擊非法行醫工作一體化。
(九)查處涉醫違法廣告和有害信息。加強對涉醫療廣告與信息發布的監管,嚴厲查處相關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持續查處未經審查發布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行為,重點對未經衛生健康部門審查和未按照醫療廣告審查證明發布醫療廣告的行為開展打擊,并及時通報衛生健康部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做好對涉醫違法廣告中的相關信息核查,按照《醫療廣告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理相關違法行為。網信部門持續開展對涉醫療、藥品、醫療器械的虛假互聯網信息的監測,加強清理網站、公眾號等發布的虛假醫療信息,凈化社會網絡環境。
(十)嚴肅維護公平就醫秩序。公安、衛生健康、中醫藥等部門持續對“醫托”“號販子”“黑救護”“黑護工”等涉醫不良行為,以及涉醫謠言和惡意炒作進行摸排,對違反治安管理相關規定的,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衛生健康、網信等部門聯合加強對互聯網醫院診療活動或互聯網信息平臺、醫院陪診服務、醫院跑腿等涉醫活動的綜合治理,引導規范經營,查處不法行為。指導醫療機構加強網上掛號系統的信息安全管理,嚴密防范各類風險。市場監管部門要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加強對從事醫療咨詢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依法依規將符合列入情形的當事人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向社會公示。對存在違法行為的相關機構及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各有關部門依法采取信用懲戒措施。
(十一)引導社會辦醫療機構規范有序發展。健全完善社會辦醫療機構的市場準入機制,明確社會辦醫療機構的準入條件、管理規范和監督要求,營造公平高效的經營環境。落實對社會辦醫療機構的日常運營和服務質量的監督和抽查,加強行業自律,指導社會辦醫療機構落實依法執業要求。依法打擊損害人民群眾健康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凈化執業環境,促進社會辦醫療機構守法經營、依法執業。
三、創新提升醫療監督跨部門執法聯動工作效能
(十二)強化監督執法信息共享與風險預警。強化全市醫療監督資源數據整合,加強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運用,穩步推進全市統一的醫療監督信息管理平臺建設。全面匯總醫療監督信息,及時歸集各相關部門對醫療機構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及執法檢查信息。加強醫療監督相關數據的分析研判,整合抽查監測、質控督查、違法失信、投訴舉報等相關信息,推進運用大數據的風險預警模型建設,推行“非現場監管”,提升風險防范能力。加強醫療機構、醫護人員資質信息與監管數據的交叉比對,強化對機構超范圍診療、人員超范圍執業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現預警。探索涉醫療監督相關行政處罰案卷的跨部門共享。
(十三)強化信用管理和結果應用。加強醫療監督各類信用信息分析,推進醫療服務領域信用監管。加強對衛生健康、市場監管、醫療保障、藥品監管、中醫藥、疾控等部門記錄的醫療服務經營主體各類信用行為數據匯總,不斷完善醫療機構信用信息管理,推動建立醫務人員信用記錄制度。醫療監督相關信用記錄要及時推送至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按要求落實對相關主體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信息的社會公示,對失信行為人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
轉載自-上海衛健委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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